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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兄弟闹纠纷土地上堆砖石 广西兴业法院强制执行排除妨碍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2-27 11:00 打印

“集合,出发!”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其东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整理装备集中前往执行现场。

12月14日上午,兴业县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成功帮助申请执行人谭某明清除谭某孙堆放在其土地上的砖石等杂物。

谭某明与谭某孙是同胞兄弟,谭某明依法承包兴业县石南镇黎村九组位于村边的一块1.26亩的土地,但谭某孙称其也拥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常干扰谭某明的正常使用,并在土地上堆放了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严重影响了谭某明对土地的正常使用。谭某明就土地问题也向多部门反映,均无法成功调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谭某明便向兴业县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为,谭某明享有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谭某孙在该土地堆放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影响了谭某明正常使用该土地,已经构成侵权。法院判决谭某诉依法清除土地上的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恢复土地原状。

判决生效后,谭某孙仍不清除土地上堆放的杂物。无奈之下,谭某明申请了强制执行。起初,执行法官多次入户,均没找到被执行人谭某孙。张贴强制执行公告后,被执行人谭某孙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在一定的期限内将该土地上的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清除完毕。之后,法官按照谭某孙约定的清除完毕时间到现场进行查看,但谭某孙仍未将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进行清除。

经过兴业县法院执行局研究部署后,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清除涉案土地上的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法警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以防止其他人员进入。”到达执行现场后,林雁平副院长指挥干警按照执行方案有序地开展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作业,工作人员将堆放在土地上的红砖、石头、瓦片等杂物清除完毕。最后,执行法官再次向谭某明释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已经将杂物清除完毕,并进行现场确认。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兴业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努力使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