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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河南沁阳:拖欠石料款 “限高”促履行

发布人: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来源 :信用鹤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14 09:00 打印

    7月12日上午,家住河南省温县的訾某主动来到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拖欠他人的32400元石料款履行后,请求执行法官尽快将其的限制高消费措施予以解除,因为其急着要外出做生意致使不能乘坐飞机。

  訾某与范某经常有石料交易往来。2021年4月份,訾某到范某开办的石料厂购买石料,后经结算共欠范某石料款32400元。2021年6月18日,在沁阳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訾某应支付范某石料款324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12400元。如任何一期逾期履行,范某可就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调解书生效后,訾某未自觉履行,范某于2021年7月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向被执行人訾某下达执行通知书,訾某未按照通知履行,沁阳法院于2021年7月5日对訾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7月12日,急于外出需要乘坐飞机的訾某这才主动来到沁阳法院,将32400元全部履行完毕,使案件得到了快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