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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湖北英山:借款约定两年期 五年不还被拘留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14 09:00 打印

    7月12日,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实行拘留十五天的处罚。

  英山被执行人黄某在工地承包工程,2016年,因工程建设需要周转资金,就请人担保向徐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期限2年,到期还款。到期后,黄某并没有偿还借款。2020年徐某起诉到法院,要求黄某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经英山法院主持调解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承诺分批次在2021年5月9日前偿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

  到期后,黄某失信,没有偿还借款。申请执行人徐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某的借款21.6万元本息。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黄某继续拖欠借款不还,并拒绝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违犯了财产申报制度。7月12日,英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实行拘留十五天处罚,送罗田县拘留所执行。

  法官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任何被执行人只有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才是唯一出路。任何抵赖、拖欠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