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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警惕“传商品”“加盟店”陷阱!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1-20 09:00 打印

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各类传销行为也容易露头。传销活动是危害社会的毒瘤,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容易造成巨大破坏。

对此,青岛市一直保持对传销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80起,罚没款455万元,移交公安部门1起。从以往查办的案件来看,非法传销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组织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从1998年以来,中国政府已经禁止在中国境内从事传销活动,因此传销活动转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异地传销的形式。

二是传销组织除了“拉人头”以外,现在又出现了“传商品”“加盟店”等形式。商品在传销组织中道具化,价格虚高。

三是编造“神话”,反复“洗脑”。这也是针对当前广大群众致富心切的心理来编造“神话”。而这种“神话”编造模式往往有一套严密的公式,通过大量、反复的灌输,以达到“谎话三遍成真理”的“洗脑”效果。

四是发展下线,这是传销组织的一个显著特点。传销是多层,有上线,有下线,最典型的构成就是三层,上线是传销组织者,通过吸收人员然后再发展下线。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认清传销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为所谓的“返利、赚钱、回报”所误导参加传销活动。参加传销行为不仅违法,还会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有效加强群防群治,努力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