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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教育部发布高考预警:诚信考试 谨防受骗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6-06 09:12 打印

为了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发改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行政许可、行政服务有法有据、公开透明,杜绝营私舞弊。

二、提供优质服务。积极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继续深化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做好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规定,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四、强化监管,推进工作。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和实施,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

五、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水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厉行节约,反对“四风”,加强对财务管理、公车使用、公务接待的监督。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工作敷衍应付、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行为和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干部,坚决问责,严肃查处。

2023年高考临近,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结合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诚信考试。

组织高考作弊

逃不过法网恢恢

【案例】2020年高考前,考生朱某某伙同温某(另案处理)商议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由朱某某提供试题,温某负责寻找“枪手”,共同出资付“枪手”做试题费用。考试期间,朱某某将手机带入考场,拍摄考试卷子传给“枪手”,“枪手”作答后发答案给考生抄袭。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被迅速抓获。考生朱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

“李鬼”终难变“李逵”

以身试法不可行

【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两名舞弊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被警方抓获。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提醒】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更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避开安检带手机

考试作弊毁前程

【案例】2022年高考期间,某考生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考生被严肃处理。

【提醒】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高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高考期间,全国各地莘莘学子将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下为梦想拼搏,在考试结束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确定每一名考生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拒绝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物品。

虚假宣传不可信

没有“馅饼”有“陷阱”

考试命题专家授课、强化包过、某某同学被录取到某名校……这样的宣传文案和招生广告经常出现在各种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中,让不少家长信以为真。从公开的教育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广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看,均不同程度存在着虚假宣传多样化、普遍化和价格欺诈行为问题。

【提醒】高考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保管和运送都有极其严格的管理措施。各类培训机构根本不可能保证考生“包过”,也不可能提供“真题”,更不能花钱买文凭。考生切勿听信虚假宣传,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占坑帖”当噱头博眼球

涉考“恶作剧”不可碰

【案例】2022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被疑泄露试题。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另有个别考生在网上发帖自称“考前押中试题”,同样属于考后恶意编辑的“占坑帖”。

【提醒】律师和专家提醒,如果考生恶意发布此类信息,除违反了考试纪律之外,还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如果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占坑帖”的方式,虚构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