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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6条举措为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力”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4-25 09:00 打印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关于“信用护航”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信用为切入点,从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入手,研究制定26条优化监管服务举措,以信用赋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事前“培育+预警”,关口前移打牢信用基础。《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信用预警、信用承诺机制,创新信用合规建设,多维度多视角研判经营主体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时提醒纠偏;编制发布常见信用风险点行政提示单,帮助快速排查、主动化解信用风险。在信用合规建设方面,制定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引导企业建立信用合规内控机制,提升信用合规能力。在信用承诺方面,健全完善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厘清信用承诺信息记录、守诺情况核查、不实承诺处理、失信惩戒工作职责和实施路径,形成权责清晰的闭环管理机制。

事中“精准+包容”,差异化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提出11条事中环节监管服务举措,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方面,基于通用型分类结果开展“双随机”抽查,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抽查100%结合运用,在专业监管领域构建“通用+专业”分类监管模式,提升监管精准性。在联合监管方面,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完善“一业一查”的行业综合抽查模式,通过年度抽查“汇总取重”和专项抽查“分别去重”减少重复检查频次。探索触发式监管,将信用好、风险低的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对象名录库,以行政指导和服务为重点;未出现触发情形的,不开展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抽查。此外,《实施意见》提出对首次因未按规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给予3个月宽展期,建立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等举措。

事后“惩戒+帮扶”,宽严相济构建监管新格局。《实施意见》以促进企业规范成长为落脚点,一方面强化信用监管震慑力,加快对不活跃经营主体的分类处置及出清,加快释放名称资源和监管资源;另一方面,鼓励失信企业主动改正、重塑信用,加强信用修复指导,畅通线上、线下信用修复申请渠道,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加快推进多平台协同修复,构建宽严相济、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