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官方网站!今天是:
登录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
【无障碍阅读】

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鹤岗市兴山区检察院提升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兴山区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8-09 16:00 打印

    兴山区检察院为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破解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存在的移交难、移送难、非诉执行难等难题,形成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合力,加快推进美丽新鹤岗建设,依据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与鹤岗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兴山区检察院积极主动开展与鹤岗市自然资源局的衔接工作。

    首先,兴山区检察院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调,民事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调阅了自然资源局的涉及兴山地区(2006年2018年)执法案卷,已收集线索共计11条,现阶段正在开展调查核实、调取相关证据等工作。

    下一步,通过调查核实,对于案件中法院是否受案,受案后是否裁定执行,法院的裁定、决定有错误的或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予以监督并将情况通报自然资源部门;对于自然资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违法行为,将商请自然资源部门予以监督纠正或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在后续的工作中,兴山区检察院与自然资源部门继续加强监管领域的工作交流,在法律政策、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方面相互支持帮助,协调配合,共同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自然资源领域监管保护合力,为加快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