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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萝北县凤翔镇凤明社区多措并举
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萝北县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0-12 09:00 打印

为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积极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的良好氛围。近日,凤翔镇凤明社区多措并举,掀起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热潮。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各地方各部门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根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等,并召开贯彻落实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座谈会,安排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具体工作,在凤明社区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热潮,确保社区树立主动、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更好地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采取“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构建宣传新格局。线上利用网络媒体、短信平台等方式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营商政策、营商动态,为企业投资兴业提供便利。线下通过“进企业、送政策、讲条例、解难题”活动,上门为企业讲解惠企政策,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形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现线上线下有机融合,营造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