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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道德模范进基层微宣讲活动(绥滨篇)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文明鹤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1-17 09:00 打印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道德风尚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省文明办统一安排部署,鹤岗市文明办精心谋划,组织全市各县区开展“德礼满龙江 永远跟党走”道德模范进基层微宣讲活动。活动以灵活多样、贴近群众的方式宣讲,进社区、进村屯、进机关、进学校等,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良好氛围。

在绥滨县向光明路派出所,绥滨县“鹤岗好人”王立恩以“学习二十大 公安心向党”为主题向光明路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宣讲活动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公安主责主业相结合,不断汲取奋斗力量,坚定理想信念,激励全体民辅警立足本职工作,履职尽责,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强大动力。


在绥滨县第三小学,绥滨县“鹤岗好人”刘大成进入课堂给学校100余名学生讲授“两法”教育课,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精美的PPT课件,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典型案例向同学们宣传“两法”知识,通过图片与视频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积极踊跃参与,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在绥滨县进修学校,绥滨县“鹤岗好人”王芳以《同舟共济 共克时艰》为主题开展宣讲,讲述在教育这片沃土上她全力以赴,用二十多年的奋斗诠释了不忘教育初心、四有好教师的光荣使命;讲述她热心公益,帮助体弱多病老人,资助家境贫困的孩子经历;讲述她在疫情期间,她毫不犹豫地加入抗疫队伍,每天早出晚归,站岗值班,为抗疫贡献力量。教师们纷纷表示受到感染,要认真干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道德模范进基层微宣讲活动的开展,传递了文明与道德的积极力量,营造了一个道德模范就是一个标杆,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好人来自平凡、榜样就在身边的新风尚。同时,以小切口、大道理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身边百姓理解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家喻户晓、入脑入心、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