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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六安社区开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宣教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南山区六安社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1-17 09:39 打印

为了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社会信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六安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集中学习活动。

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督管理机制建设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对个人和组织的信用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个人和组织都有义务维护社会的信用体系,遵守社会信用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主要包括信用记录的收集、管理和使用,信用评价和标识系统的建立,信用激励和约束措施的实施等。

此次学习内容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了解个人和组织应遵守的信用行为规范、学习如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了解信用评价和信用标识系统的操作方法等。

通过深入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全面了解此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认真学习全文,并结合本单位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宣传贯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深化学习成效。通过学习进一步认识到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自身的信用意识。

大家深刻认识到,《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