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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鹤岗市兴安区营商局落实“双书”送达制度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信用鹤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29 14:30 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质效,兴安区全面落实《鹤岗市关于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3月29日,区营商局组织涉及“双公示”的单位积极推广实施涉企行政执法“双书送达”制度,对涉及“双公示”部门进行“双书送达”业务指导,为失信主体提供了细致明确的修复指引。

建立“一处罚一告知”的涉企行政执法“双书送达”制度,有利于保障失信主体第一时间了解信用修复政策,激发诚实守信意愿,帮助市场主体减少因行政处罚带来的“失信”成本,对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季度兴安区通过龙头新闻媒体发布“双书送达”案例信息一篇,进一步优化兴安营商环境。

下步工作中,兴安区营商局将加强对涉及“双公示”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双书送达”制度的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双书送达”制度的执行效率,确保《信用修复告知书》“应达尽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