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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鹤岗市绥滨县医疗保障局“双书送达”彰显执法温度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信用鹤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4-15 18:50 打印

为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绥滨县医疗保障局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实施行政处罚决定与信用修复告知“双书送达”工作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在对行政相对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

2024年4月15日,绥滨县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某药店因药品销售不符合《黑龙江省鹤岗市医疗保障局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43.59元,罚款1443.59元,执法人员在对行政相对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了信用修复告知书。 实施“双书送达”工作机制,落实“一处罚一告知”,主动告知失信后果以及申请信用修复的条件、途径、所需材料等事项,有助于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健全信用修复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