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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企业事迹—鹤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15 10:18 打印

鹤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始建于1948年7月15日原店名为“东北书店”,营业面积50平方米,有图书百余种,除经销书刊外,兼营部分文具。经过70余年的发展现有在职员工42人,房产面积10,234.38平方米,营业部图书经营面积700平方米,是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是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下辖萝北、绥滨县新华书店,主要负责鹤岗地区党政资料、文艺、社科、少儿、教材教辅类图书发行工作。“新华书店”四个字是毛泽东同志为新华书店提字并沿用至今,是中国驰名商标,是图书发行主渠道。

鹤岗市新华书店在鹤岗地区图书发行活动中,依法经营,严守诚信,严格履行承诺,自觉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为广大读者提供丰富、健康的精神食粮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牢记使命 树立“新华书店”品牌形象

作为国有文化企业,图书发行主渠道,新华书店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担当,聚焦文化强国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牢记责任,严守发行纪律,重视维护版权工作,时刻宣传正能量,坚决不给非法出版物和各类有害出版物提供销售传播渠道。

“新华书店”品牌代表着党的宣传阵地、图书发行主渠道,为了给广大读者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新华书店的品牌形象和综合发展能力,2018年投资160万元对营业部进行了升级改造,给广大读者打造了优雅舒适的阅读空间,改善了新华书店门店经营格局,在不同区域设读者阅读区,增加经营项目,设立茶吧、咖啡吧,自创花卉盆景,木板刻字、刻画等产品,设立贵宾室,读者休闲区,让读者在购书和阅读过程中,在精神和身体上得到一种放松,经营方式从过去单一销售图书转变为综合服务,树立了新华书店崭新的服务形象,创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鹤岗图书发行行业起到了引领作用,得到了广大读者的赞扬。

严格遵守正确的经营导向,做好党政读物发行工作始终是新华书店的光荣使命。多年来,新华书店紧紧围绕时事思想政治学习的需要,积极征订发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等辅助学习资料,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通过线上宣传,必学图书的推荐、征订与送书上门工作,并在营业室显著位置设立专柜陈列并积极宣传推广政治读物,满足了社会各界的需求。

新华书店积极拓展网上发行渠道,积极参与省新华书店集团网上联合发行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北国书香网”品牌宣传推广,并充分利用抖音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图书分享和交流互动。在抖音平台上,除常规的短视频制作外,还尝试利用直播形式进行了“好书分享”、“好书推荐专场”分享互动活动,从而激发读者的购买欲望,2022年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141篇,抖音平台发布短视频34条。“北国书香网”线上书城,全区关注人数11996人,实现了电商业务从无到有的良好开局。

二、增强服务意识 树立企业良好信用

新华书店常年加强员工素质教育,通过早会、讲座等形式,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服务意识,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读者,并严格落实门店服务公约及承诺,真正做到维护正版图书、维护读者的利益不受侵害。

严格遵守发行纪律,始终坚持为读者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图书产品,不断扩大优秀大众出版物的发行量。图书发行是连锁经营模式,由省新华图书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统一配货,确保所售书籍全部正版、可溯源,坚决抵制非法、糟粕出版物,保证所售图书均为正版。

新华书店发行的各类学生使用的教材教辅图书均为省教育厅平台目录征订发行指定图书,由业务部专门负责与集团对接,并将到货图书统一录入库管系统,再交由门店进行售卖,销售的每一本图书都会在系统中记录明细,方便业务部门实时监控图书销售情况。

新华书店始终以《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为经营导向,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买卖书号活动。未发行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图书、电子出版物。未举办虚假、欺诈性广告宣传活动。按时结算货款,严格按照正常的市场运行规律开展经营活动,坚持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行业秩序和市场环境。

三、传播文化知识,履行国有书店社会责任

在国有实体书店经营举办维艰的形势下,鹤岗市新华书店不忘社会责任,牢记国有书店传播文化的使命,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首位,不仅把党的重要理论文献、传播正能量的图书引进推荐给广大读者,满足读者阅读需求,而且举办涵盖阅读、公益讲座、文化交流、教育教学、书法、绘画等高质量、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书店成为读者文化体验与分享的平台,获得多方好评。

(一)按时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政治任务。遵照省集团公司对教材教辅征订发行工作“高效、扎实、主动、细致”的要求,面对学生数量减少、“双减”等困难,积极争取市场、深耕服务增量,优化服务质量,做好细节工作,实现“入库即送,送书到校”,坚决打赢教材教辅发行攻坚战。

(二)按照省集团公司关于农家书屋配送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对农家书屋出版物配送工作的组织管理,从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农家书屋出版物配送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了偏远地区图书发行工作,在乡镇、学校建立了农村图书发行网点和校园阅读室,并每年利用农闲时节到农村开展图书送书下乡活动,为农民送去丰富的精神食粮,履行了新华书店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

(四)积极推动鹤岗地区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开展,根据不同读者群体的需求,营业部策划了多层次“我是讲书人”活动,吸引了大量的朗读爱好者前来体验阅读分享,至今已举办59期“朗读者”和8期“我是讲书人”活动,越来越多的爱书人正加入阅读行列。2022年暑假期间,书店举办了第三期“小小图书管理员”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新华书店、喜欢图书、热爱阅读,营造阅读修身的良好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历时46天,有94名小读者参加了活动;还开办公益大讲堂,邀请省级优秀教师、著名幼儿语言表演教育专家、家庭教育导师汇聚在书店多元化文化分享平台进行公益宣讲“语文的魅力”、“爱上阅读从我作起”、“家庭教育误区”等,家长和孩子们踊跃参加听课,也充分发挥了新华书店书香育人的良好效果。

经营模式的改变和多元化活动的开展得到了读者的认可和赞扬,2022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53场。这些活动代表着鹤岗书店的文化精神,是深化书店品牌形象、提升书店影响力的重要载体。在2021-2022社店营销年度推展活动中,总经理杨威同志被《中国出版传媒商报》授予“金牌经理人”称号;2022年,鹤岗书店“朗读者”活动,被黑龙江省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优秀项目”;2022年被省文明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新时代文明实践省级示范点”,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新华书店”品牌更加深入人心,鹤岗新华人将这些肯定化作前进的动力,为“书香进万家”的目标贡献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