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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已归档】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9-01 09:00 打印

鹤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彭立刚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刘来长兼任。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规划和重要部署;推动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市信用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和共享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和应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培育发展信用服务业,规范信用服务市场;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教育工作;研究和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贯彻落实鹤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本系统在履职过程中形成和掌握的信用记录;加强本部门、本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向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报送信用信息;开展对本部门、本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汇总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各成员单位信用建设典型经验;组织承办领导小组的会议和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