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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全面推行信用预警和风险提示制度 助力企业诚信发展

来源 :信用黑龙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9-08 14:00 打印

近日,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信用预警和风险提示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推行信用预警和风险提示制度。


  据了解,信用预警是通过对已有信用信息的统计、分析、关联、归纳,判别筛选出当前或未来具有较高信用风险的企业,并提前实施有效监管措施的过程,是运用信用手段强化事前事中监管的重要举措,是“信用有价”在行政领域的重要体现。当前,黑龙江省各市(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均已建成,归集数据总量达3.57亿条。印发《通知》旨在进一步深化信用信息应用、挖掘信用数据潜在价值、提升信用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助力“放管服”改革。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地)要基于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息和“信易贷”信息开展个性化、特色化的信用预警。此外,针对政府违约失信问题,《通知》还提出了推动开展政府失信风险提示,要求各市(地)督促已纳入被执行人的政府及其部门及时履行法律责任,避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此前,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依托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生成了基于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预警企业名单推送给中省直11个部门,并印发专门通知责成有关部门对信用预警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各部门对111家信用预警企业均采取了约谈、发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签署信用承诺等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了协同监管效应,有力推动了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