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唱响“码上诚信” 实现“信用有价” 我市建立工作机制,新增预赋码企业3万余家

来源 :信用黑龙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07 14:10 打印

在率先启动全省“码上诚信”试点,首批为20家企业赋码的基础上,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日前印发《哈尔滨市“码上诚信”工作实施方案》(哈信办发〔20211),进一步拓展“码上诚信”范围,创新信用应用,积极在“百业千街万户”唱响“信用有价”,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截至目前,新增预赋码企业3.1332万家。 

推行“码上诚信”,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宗旨,从群众和企业需求侧的视角出发,以正向激励为主,建立“码上诚信”工作机制: 

一是归集信用信息。采集各级信用网站面向社会提供的市场主体基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信息。市场主体自愿填报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自愿注册、信用承诺以及其他反映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二是广泛组织应用。鼓励组织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通过应用受激励、得实惠,并制定措施,创新方式,将应用“码上诚信”作为评先评优等相关工作的条件之一,为全市全面推广奠定基础,为完成全省试点创造条件。 

三是鼓励先行先试。纳税、海关认证、餐饮等开展行业等级评价、量化分级部门,组织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开展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的部门,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各地区选择主要商圈的市场主体应用“码上诚信”。 

四是赋码亮码管理。归集参与“码上诚信”市场主体名单及信息,报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产生预置码信息,统一标准制作信用识别码标牌并向市场主体赋码。五是创新激励应用。组织应用“码上诚信”的市场主体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哈尔滨站),依法依规享受信用良好企业融资贷款政策;对存在行政处罚等失信记录并可修复的市场主体,享受优先快速修复信用的政策;享受市市民大厦及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政务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