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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萝北县工信科局开展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布置工作

来源 :萝北县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05 09:00 打印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盐专营管理,持续实施加碘食盐供应策略,消除碘缺乏危害,全面完成“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食盐消费需求”任务目标,达到以下工作目标:一、持续施行加碘食盐供应策略。在碘缺乏地区,除按规定渠道向不宜食用碘盐的特定人群供应未加碘食盐以外,各类市场主体所销售食盐应全部为加碘食盐,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二、严格执行加碘食盐碘浓度标准。严格执行我省碘盐25mg/kg±30%(正常人群)和30mg/kg±30%(孕妇、儿童)的浓度标准,切实加强科学补碘。三、全面落实未加碘食盐消费提示措施。凡销售未加碘食盐的零售网点,均应设立统一标识的标牌及科学提示,并在显著位置悬挂,未加碘食盐要与加碘食盐分开摆放,确保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


近期,萝北县工信科局以合理布局、公平竞争及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开展萝北县未加碘食盐网点布局工作,到团结镇、名山镇、鹤北镇三个乡镇及军川农场布局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共布局八个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并实行承诺制度、报表制度及监管制度,确保完成加强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布置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