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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筑牢安全生产“生命线”

来源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8 09:00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平安建设的精神指示,助力推进“平安兴安”建设,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推动普法宣传“走出去”。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向兴安区应急管理局,送出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检察干警与应急管理局成员通过座谈会深入学习了检察建议书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明确了对生产安全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重视,推动对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企业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企业活力和内生动力。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一、二、三检察部干警走访鹤岗市春源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开展走访座谈和面向一线员工普法宣传工作。座谈会上,检察官重点了解企业生产的现状、工作流水线的稳定运行、定期检修和安全隐患排除等情况;送达并解读了“八号检察建议”,重点强调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者对生产安全隐患风险要“抓早抓小”,创造利润、安全、环保“多手共抓”的良好局面。

会后,检察干警深入企业生产线,分别向生产车间负责人送上“八号检察建议”、向生产一线员工送上“检察官解读八号检察建议”宣传单,确保普法工作传递到生产员工心中,切实提高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刑事+公益”协同工作模式,推动普法座谈“请进来”。积极运用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形式邀请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人民监督员等走进检察、开展座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到基层、贯彻到生产一线,以促进辖区企业生产安全助力“平安兴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