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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统计督察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10-21 14:18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我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18日与市委、市政府进行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厉国伟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市委书记王兴柱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维元作汇报发言。
  厉国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亲自主持审议通过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列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处分范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贯通协调作出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防治统计造假的标准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率之密前所未有、监管尺度之严前所未有,为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统计督察,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是督促地方各级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安排。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黑龙江省2024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引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开展督察,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发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王兴柱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统计督察组一行表示欢迎。他说,这次常规统计督察是对鹤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推动鹤岗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次重大契机,将为鹤岗市加速转型、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履行政治责任,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接受统计监督。要全面落实统计督察工作要求,坚决服从工作安排,对标对表开展自纠自查,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确保报送的各项材料按时、真实、准确、全面,配合好督察工作。要正确看待自身问题,端正态度认真整改,运用“四个体系”确保整改实效,围绕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要全力做好督察工作服务保障,积极为督察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切实做好后勤和安全保障,为督察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邓维元在作工作汇报后指出,鹤岗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将统计督察作为推动鹤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维护统计生态和数据质量的有利契机,把握运用好督察成果。切实增强协同意识,紧扣督察重点,统筹协调联动,针对问题和建议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及时提供资料素材,为督察组工作提供便利。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压实落靠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助力发展的实际行动。
  据悉,黑龙江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组将对鹤岗市及延伸督察的兴安区、绥滨县开展为期10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68-6121074;举报信箱:黑龙江省鹤岗市0010号邮政信箱,邮编154101;举报电子邮箱:hljtjdc@hlj.stats.gov.cn。受理举报期限:2024年10月18日-10月27日,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
  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王业伟,督察组全体成员,市领导李泰峰、丁晓震、周长友、齐东亮、王书玲、肖章大、高健、张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