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庭校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5-20 09:00 打印

2025年5月是我国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绥滨县人民法院绥东镇人民法庭联合绥东镇中心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绥东镇人民法庭法官助理、绥东镇中心校法治副校长张世超深入校园,通过案例讲解、互动问答、赠书仪式、法庭参观等方式,让民法典从“书本条文”变为“身边故事”,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护航健康成长。


以案释法

让民法典第十九条“活”起来

刚上一年级的小明购买了高价的笔记本电脑,他是否有权自主购买高价游戏设备?

小明的妈妈是否有权将购买的电脑进行退货?

课堂上,针对《民法典》第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条款,“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张世超用贴近生活的案例生动解析法律内涵,并向学生们阐释了“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独立实施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引导学生理解财产自主权的边界,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书香润心

法治启蒙从阅读开始

活动尾声,张世超向学校赠送普法读物《漫画民法典》和《孩子的第一本法律启蒙书》。《漫画民法典》以漫画形式解析宪法、民法典基础知识,涵盖“校园安全”“网络防骗”等主题,图文并茂,适合低年级学生自主阅读。《孩子的第一本法律启蒙书》通过“高空抛物”“宠物伤人”等社会热点案例,以幽默笔触呈现法律知识,配套互动问答,深受高年级学生喜爱。

赠书仪式上,张世超寄语学生:“这些书籍是你们的法律‘小卫士’,希望它们帮助大家知法、懂法,做新时代的法治小公民!”


沉浸体验

法庭里的“法治实践课堂”

为使普法教育更加深入人心,绥东镇人民法庭邀请师生代表走进法庭,参加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启法治实践之旅。学生们化身“小法官”“小律师”,在法官指导下模拟庭审发言、法槌使用,切身体验法律职业的严谨性。


绥东镇人民法庭庭长吕德亮强调:“法律既是保护权益的盾牌,也是约束行为的红线,希望同学们敬畏规则、明辨是非。”

本次宣传月活动创新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实践+文化浸润”模式,真正做到了知识入脑、体验入心、文化育人,让法治种子在同学心中生根发芽。未来,绥滨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携手教育部门,创新普法形式,为孩子们撑起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