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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旅馆业强制报告专项行动

来源 :鹤岗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6-30 09:00 打印

    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及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行业管理,预防和减少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旅馆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

                                   前期准备促开展
    市检察院精心制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宣传单、承诺书、警示牌,确保整治期间,鹤岗市内所有旅馆、宾馆墙上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桌面摆放“禁止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单独入住”警示牌,每位经营者签订涉未成年人住宿异常情形强制报告的《承诺书》。

                                   巡回检查促推进
    六区两县检察院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 301家旅馆、宾馆走访调查。检察官和民警帮助旅馆经营者将宣传海报张贴在店内醒目位置,确认是否摆放了“警示牌”,之后查阅了旅馆、宾馆住宿人员电子登记簿,并详细询问了管理人员,当未成年人住宿或成年人陪同未成年人入住时,是否询问并登记了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

    同时,检察官反复向工作人员强调,若发现有未成年人醉酒入住的,或者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释法说理促落实
    检察官指出,旅馆、宾馆等住宿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住宿时,要核实信息,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强制报告制度已上升至法律层面,若违反该制度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处罚。随后,介绍了最高检发布强制报告典型案例。根据法律的规定,违反制度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多名旅馆、宾馆负责人表示,“之前,我们对这一项强制报告制度了解得不够深入,回去后,一定会召开员工培训,学习《意见》的相关内容,配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落实该项制度。”

    活动中共张贴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301张,发放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单825份,辖区所有经营者均签署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承诺书,发现物品堆放杂乱、登记簿登记不完整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旨在预防和减少发生在旅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构建全面综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格局的有力举措。通过这些方式督促旅馆业经营者紧绷未成年人保护之弦,加强法律知晓,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住宿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