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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广东东莞:“放水养鱼”执行到位79万工伤赔偿金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9-08 14:00 打印

工人猝死,公司要支付工伤赔偿款等高达79万多元,但无力一次性支付,怎么办?日前,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人民法庭在处理这样一宗工伤赔偿案时,发现该公司有盈利能力和履行债务诚意,遂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既避免该公司倒闭引发更多纠纷,也让死者家属实实在在地拿到赔偿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人猝死 公司无力一次性赔偿

2018年,男子张某进入东莞市长安镇某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担任保安。2020年1月13日,张某上班时猝死,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2020年8月,张某的妻子和儿子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公司应支付抚恤金、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共79万多元。

但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2021年1月,张某的妻子和儿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长安法庭执行干警收案后,向该公司送达限期履行执行通知书,依法查封了该公司的机器设备。经执行干警现场调查,该公司尚在正常经营,员工50多人。

“法院查封,我们公司还能正常经营吗?”公司负责人表示了他的担心。

为了不影响该公司正常运作,执行干警采取“活查封”的查封方式,即该公司对被查封的设备仍可继续使用。

因该公司在限期届满后无力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依法委托评估查封的设备,但该公司全部设备的评估价仅18万元,法院如直接拍卖,不但远不能清偿本案债务,而且将导致该公司倒闭,可能引发多宗劳资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

公司继续经营 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

考虑该公司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及其员工就业等问题,执行干警约上张某的家属及代理人,一起走访该公司,并向双方当事人就上述问题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

“我们公司目前是盈利的,希望能继续正常经营。我们也愿意履行本案债务,但确实无力一次性付清79万元,希望能分期支付。”公司负责人诚恳地提出请求。

张某家属看了公司经营现状,也表示,“我们只是想依法拿到赔偿金,也不希望公司倒闭。”

执行干警向双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善意文明执行的意见,表示在该公司债务清偿前,法院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活查封”,公司可以继续使用被查封的机器设备,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死者家属给予一定宽限期限,公司也要抓紧时间努力生产争取更多盈利,尽力早日偿还债务。

2021年5月,在执行干警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法院继续对该公司的设备进行“活查封”,该公司分12期支付本案执行款。公司负责人郑重承诺:“感谢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理解,我们一定会每月如期付款!”

就这样,这起纠纷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圆满解决了。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很满意。

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执行干警每月都跟踪检查。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均能如期支付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