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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典型案例】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执法暖人心 真诚感谢送锦旗

来源 :鹤岗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0-09 10:00 打印

    近日,无事实抚养人孙某某的亲属来到鹤岗市兴山区人民检察院,为第一检察部主任张庆玲赠予锦旗,家属衷心感谢第一检察部对孙某某等未成年人的关爱及帮助,也对兴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21年4月末,由兴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牵头,联合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及鹤岗市民政局,到鹤岗市兴山区知行中学,就孙某某的生活以及将来的就学问题深入研讨,最终确定孙某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并就下一步如何保障其权益达成共识。之后,兴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张庆玲主任还联合社保部门为其解决了办理社保卡问题,最后孙某某的疾病得以及时住院手术治疗,保障了辖区内事实无抚养人儿童的基本权益,使其健康平安成长。

    兴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福祉的宗旨和追求,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