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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四川成都:浑水摸鱼 法拍“李鬼”被罚20万元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25 09:00 打印

    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被保全查封的房产等不动产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变现兑付相关申请执行人,而有一些不良中介也盯上法院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处置被执行人的房产等,以从中寻觅“发财机会”,他们采取伪装成法院辅拍机构等非法手段,骗取客户高额服务费等。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书,对一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妨碍司法公正的四川某助拍咨询公司罚款20万元,并对该公司主要责任人员陈某罚款5000元。


法官向中介公司宣读处罚决定书

    该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申请人李某要求当地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雷某等三被执行人共支付1076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定义务,法院遂进行强制执行,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是被执行人的雷某自愿将5套房产钥匙交予法院履行法定义务。

  该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依法对上述5套房屋进行司法拍卖,并摇号确定了某讯拍网络科技公司为本案的辅助拍卖机构。

  11月4日,被执行人雷某向承办法官反映,该小区最近出现大量小广告,上述助拍咨询公司在广告上自称是法院辅拍机构,可以帮助竞买人拍得广告上的房屋。

  但经核实,小广告并非某讯拍网络科技公司张贴。


拆除虚假宣传公告


要求不许使用“人民法拍”字样的误导性标志

    锁定情况后,法官顺藤摸瓜,根据小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与4名法警先以意向竞买人身份进入小广告上的这家公司,受到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只要签了合同,服务费只收拍卖成交价的3%,并拿出了印有“人民法拍”字样的宣传资料。

  经现场查看及询问,查明该中介公司及其销售人员陈某冒充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使用“人民法拍”等误导性标识,发布虚假信息欺骗意向竞拍人,收取高额服务费,严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正性。


中介公司向法院递交的悔过书


中介公司制作的虚假宣传资料

    次日,该中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主动向新津区法院递交了悔过书,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法院司法拍卖工作。最终,新津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决定。

  据悉,新津区法院将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要求加强此类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合规合法经营,以规范、维护良好的司法拍卖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