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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黑龙江肇源:7小时执行交付183.34万㎡涉案土地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3-23 14:25 打印

春天是充满希望的季节,而承载农民希望的就是那厚重的黑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不论多难,都决不能影响春耕。”这是黑龙江省肇源县人民法院对农民的庄严承诺。为了保证农民能够及时春耕,及时播种,肇源县法院执行局组织开展“保春耕、护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土地交付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

3月10日,肇源县法院执行干警王乾亮、曲鑫带领自己的执行小组兵分两路,分别前往肇源县东兴村、四方山村和二站镇希程村,对三起土地交付案件进行执行工作。这三起案件涉案土地共183.34万平方米,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不同困难。执行法官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采取逐个击破的方式,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利得以实现。

第一块土地的执行工作难点在于现场确认环节。虽然双方当事人认可判决,被执行人也同意交付土地,但前往案涉土地的道路十分泥泞,车辆无法进入,只能徒步前行。三月的春风还有些冰冷,执行小组在步行近一小时后到达案涉土地现场,顺利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实现了土地交付。

第二块土地的执行工作难点在于土地的面积和位置。双方当事人对此争议较大,但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既然面积位置不明确,那就现场确认、当场测量,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当地村委会,并再次组织当事人到现场核实确认土地登记信息,反复进行四次核实测量后划清四至,最终得到双方认可,完成了交付工作。

第三块土地的执行工作难点在于给付金额无法立刻履行。该案系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判项内容为解除合同、返还土地并给付承包费25万元。土地交付工作结束后,判项中承包费的给付却成了难题。因案涉土地内包括鱼塘,被执行人表示自己只能通过卖鱼筹款方式分期给付承包费25万元。但受季节限制,不能马上进行打捞售卖。同时,申请执行人也不认可以卖鱼款折抵承包费的做法。面对矛盾,执行干警努力协调一个多小时,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待到六月能售鱼之时,通知法院,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通过卖鱼筹款的方式履行25万的给付义务。这种方式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还延续了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可谓一举两得。

“感谢肇源法院,感谢执行干警,我们悬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我们也可以安心准备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了!”申请执行人付某某激动地拉着干警的手,一边称赞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一边感谢干警们的辛勤付出。

离开现场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钟。执行干警们从早上七点出发到离开之时一直在忘我的工作,甚至忘记了吃饭喝水的事情。午后的阳光洒在执行干警一行十五人的疲惫的脸上,但发干的嘴唇却挡不住他们发自内心的喜悦,责任与担当,就是法院干警工作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