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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典型案例】“信用修复告知书”促企业提信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6-06 09:09 打印

“这份《信用修复告知书》送来得太及时了,我会在第一时间整改失信行为、完成信用修复。”近日,河北省衡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送达了首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负责人接到后连声感谢。这正是执法支队创新工作方法,助力企业信用修复的重要举措。

信用修复向前一小步,企业获得感提升一大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支队结合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着力转变执法理念,变“事后提醒通知”为“事前告知”,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积极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引导和帮助其及时消除失信不良影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首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随《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决定书上增加了明确提示,即“此处罚决定将会被推送到相关信用信息系统并对外公示,请及时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告知书上,则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公示平台、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两书”同时送达,通过对信用修复政策的宣讲,有效助力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为什么要进行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受到行政处罚后,企业的失信行为会被公示,公示期会对企业的招投标、资格资质认定、金融信贷等均产生不良影响。”执法人员表示很有必要,“当前很多企业对于信用修复不甚了解,也不知晓其重要性,不能及时进行信用修复,造成了企业失信成本的增加。”

提供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是回应需求之举,是一项便企利企举措。送达告知书之余,执法人员还会通过电话等方式提醒并指导行政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我们建立了信用修复台账,会及时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提醒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资料,为市场主体当好信用修复‘服务员’,及时化解其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

执法支队将畅通企业信用修复渠道,不断强化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服务,常态化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时送达,引导和服务行政相对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保证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