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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典型案例】福建沙县:被执行人耍“歪招”?强制腾房拒“碰瓷”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6-15 09:20 打印

     5月12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证下组织开展执行腾房行动,对一处拒不交付的法拍房产进行强制腾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申请人合法权益。

  2015年1月,洪某玉作为借款人,其父洪某寿作为抵押担保人以一处房产作抵押向沙县某银行借款55万元,并与其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洪某玉无力还款,沙县某银行将其诉至沙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对于该银行要求洪某玉偿还借款本金40万元、利息81117.1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后洪某玉、洪某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沙县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洪某玉、洪某寿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洪某玉、洪某寿置若罔闻,最终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抵押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成功后,法院通知被执行人腾房交付房产,但洪某寿仍拒不配合,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沙县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被执行人洪某寿听闻后,连夜将数十个瓷器摆放在家中,试图将其标榜为“古董”,以此对抗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事发突然,“凭空”出现的瓷器让腾房工作陷入僵局,无奈下干警只能先将存放瓷器所在的房间贴上封条封存。腾房工作没有因“碰瓷”而终止,经过不懈努力,执行法官打通了被执行人洪某寿的电话:“你的行为已经涉嫌拒执罪,你再不依法配合腾房,我们将会以拒执罪将你移送公安部门。”面对法院强制腾房的强大威慑和耐心说服教育,洪某寿的心理防线开始动摇,最终同意配合法院腾房。5月12日,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逐层逐房逐物一一清点屋内物品予以登记,同时洪某寿委托其儿子代为腾出了瓷器,历时3个小时,成功将该房产内所有财物成功清点、搬运完毕,并将清场后的涉案房产移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