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典型案例】湖北建始:信用修复“及时雨” 助企脱困“再扬帆”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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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0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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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谢法院了!信用修复后,公司终于能正常参与项目投标,重新步入经营正轨。”近日,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拿着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证明》激动地说道。
“空头支票”引发“信用红灯”
时间回溯至2021年5月,某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检测服务合同,合同总价4万元,付款方式为检测完成领取报告时一次性付清。检测公司依约出具检测报告,生物科技公司却迟迟未支付费用。多次沟通无果,原告检测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建始法院向被告送达失信风险告知书,清晰阐明逾期履行的法律风险及信用修复路径,被告以“项目回款未到账”“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甚至一度拒绝接法院电话、回避法官约谈,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告公司经营地址实地走访,负责人以“在外跑业务”为由始终不露面,执行工作陷入停滞。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但被告公司负责人仍存在使用非本人名下车辆出行和高消费等行为,法院随即固定相关证据,对其采取进一步失信惩戒措施。
发展受阻亟待信用修复
失信惩戒很快让企业经营“卡了壳”,因信用问题,被告公司在业务拓展、合作洽谈中屡屡碰壁,此前参与的外地合作项目因信用问题被迫终止,经营彻底陷入困境。至此,公司负责人才真正意识到,信用是企业无可替代的“金名片”,他主动联系法院,详细说明此前拖延履行的原因,明确表示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履行付款义务,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执行法官在与企业沟通中了解到,该公司受市场波动影响出现资金周转压力,但企业本身经营前景良好,具备恢复正常运营的潜力,鉴于企业已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给困境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建始法院秉持“惩戒不是目的,促发展才是最优解”的理念,依据涉企案件“信用修复”实施方案,迅速启动信用修复评估流程。采用“100分基准制”信用积分动态管理模式,从企业履行义务程度、配合执行态度等多维度指标综合评分,最终该企业获评A级,法院当即为其开通信用修复快速通道,解除限制高消费、移出失信名单,并当场发放《信用修复证明》,助力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机制创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建始法院秉持“惩戒与修复共抓”理念,创新构建分级分类、精准高效的信用修复体系,通过“红-黄-蓝”评级明确不同失信情形的修复标准,以“三书联动”(风险告知书、惩戒告知书、修复证明)实现从风险预警、惩戒实施到修复确认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既以失信惩戒手段压实企业履行法律义务的责任,又为暂时面临困难但有整改意愿的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做到“刚柔并济”。与此同时,积极发布涉企风险防范指南、制发司法建议,帮助企业规避涉诉信用风险,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
下一步,建始法院将持续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创新执行举措,以更精准、更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