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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优惠券遇上特价品 当心落入消费“陷阱”

来源 :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1-02 09:00 打印

随着消费方式的不断升级,商家们的促销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代金券、团购券、新老客户券等优惠券慢慢成了市场的宠儿。通过“以券抵钱”这种让利于消费者的促销方式,往往能吸引不少回头客,消费者对此也是青睐有加。可市民肖女士却对手中的代金券犯了愁。

代金券无法购买特价商品
消费者感觉上了当

“当时充值的时候,销售人员跟你说得好好的,一旦使用起来就有条件限制!”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市民肖女士打来热线电话反映,自己在雨湖区河西地下商城一个品牌专柜看中了一款鞋,使用该店的代金券付款时却被告知不能使用,“店员说这是特价商品,不能使用代金券,可我当时充值的时候也没说明不能买特价商品啊!”
据肖女士介绍,去年11月,她在河西地下商城一个品牌专柜买鞋,店员告诉她正在搞会员优惠活动,满足条件可以免单。“只要会员充值500块钱,不仅可以免单一件充值金额以内的商品,还可以获得6张100元的电子代金券,且代金券没有任何地域、时间限制。”肖女士认为优惠力度很大,想到代金券还能留着以后买鞋用,便注册了会员并充值了500元。“我还特意问了优惠券是不是所有商品都能用,店员点头回答我全场通用。”肖女士随后又去该店铺购买了两次商品,都成功使用了代金券。
9月初,肖女士再次前往该店铺时,相中了一款特价鞋,可这次肖女士的代金券却无法使用,于是出现了上面说的一幕。“我只能购买了一双非特价款鞋,不然券就浪费了。”对此,肖女士很气愤,“我在充值的时候没说明不能用于购买特价商品,询问的时候也不跟我说清楚,现在跟我说代金券只能用于购买正价商品,这不是诓我嘛。”
事实上,优惠券不能用于特价商品似乎成了商家默认的潜规则,涉及服饰、餐饮、家电等多个行业,甚至在各电商平台都会明确标注特价商品不能使用代金券、团购券、新人券,或者券只能用在某些指定商品。
“这些券都是一个营销噱头,兜兜转转商家会告诉你最终解释权归他们所有。”另一位吃过代金券“亏”的徐同学说道。前段时间,他跟朋友去一家川菜馆吃饭,也遇到了使用代金券遭拒的情况。“我当时因为有店家的代金券才去的,结果结账时收银员说有一道菜是特价菜,不能使用代金券,可他们的券并没有标注使用条件。”徐同学找到店员理论,商家最终同意徐同学使用代金券结账,但是特价菜单独拎出来算钱。

“以券抵钱”是让利
购买特价商品难保本

在万达广场、步步高新天地等商圈的商家,为前来消费的顾客发送代金券、优惠券已经成为了他们的日常工作,甚至有的商家还会特意安排员工在人流量大的地段发放券。这些商家发送的优惠券基本都标注了特价商品不参与的字样,没有标注的店员也会当场告知券的使用条件和范围。
对于消费者抱怨特价商品不能使用优惠券的问题,商家表示也是“无奈之举”。“本来特价商品已经很实惠了,如果再使用优惠券,保本都困难。我们发送优惠券的初衷一方面是为了吸引回头客,另一方面是希望消费者拿着优惠券购买店内的新菜品,毕竟新菜品刚上线价格都比较高,通过‘以券抵钱’让利给消费者,能增加他们的消费欲望。”一位餐馆店员说,不过他也表示有一些害群之马,券上既不标注也不跟消费者解释清楚,等到结账的时候再跟消费者扯嘴皮子。“又想用低价吸引消费者,又想多赚顾客口袋里的钱。因为金额不大,很多消费者也就没当回事。”

市民遭遇代金券陷阱
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彩虹表示,商家在为消费者服务时,应少一点套路,多一点真诚。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奖品为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形式的,应当公布兑换规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详细内容;需要向其他经营者兑换的,应当公布其他经营者的名称、兑换地点或者兑换途径。若商家未明确向消费者说明奖券使用范围、有效期限以及其他限制性条件等内容,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商家上述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