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装修房子简直是场疲惫劳心的“持久战”。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了今年以来一些房屋装修投诉举报案例,提醒消费者警惕各类“陷阱”。
家装过程中,装修公司不按合同约定履约,延误工期甚至无力履约的现象很是常见。今年3月份,市民徐先生为了装修房屋,与我市某家装设计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依据合约,家装设计公司应在10月份前完成工程。其间,徐先生多次催促,并提前支付了30000元款项,但家装设计公司因与施工方之间发生内部矛盾,迟迟未能开工。无奈之下,徐先生只能向市场监管部门提起投诉,请求退款。
装修过程中,假冒欺诈、以次充好,装修材料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也时常发生。今年11月,市民蔡女士向某石材店订购了一块灶台面,要求材质为石英石,价格2990元,并支付了1000元定金。后来,蔡女士发现,商家并没有提供真正的石英石灶台面,而是提供了高仿“石英石”。发现上当后,蔡女士向市场监管部门发起投诉。
签订合同后,家装公司还经常以增加工程作业量、面积、建材量等理由要求消费者多付费,暗藏后续消费。今年9月份,市民庄女士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价格约12.3万元。但在清算时,庄女士发现自己总共支付了15万元,与合同约定的价格对不上,便要求退款。但装修公司只同意退回一万多元,于是,蔡女士只能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据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还有:装修公司依靠低价吸引消费者,后期才增项增费;部分装修公司的施工队为层层转包,装修质量良莠不齐;售后服务堪忧,出现质量问题难以保修,经常发生装修公司和施工队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房屋装饰装修是低频消费,而且专业性强,消费者对此类行业了解较少。”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前,要多做对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要全部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对于隐蔽工程、增项服务、建材质量、施工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问题要逐一核对,明确约定。尽量采取先验收后付款方式,警惕大额优惠或预付款背后的潜在风险。
“部分装修公司为了规避责任,没有采用规范的合同范本,或者在一些关键条款中采用模糊语言、约定不明,施工过程中或者结束后曲解合同条款,致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新房时,应事前做好市场调查,采取“货比三家”的方式,查看装饰公司的信誉度和事前已装修好的新房。要注意把握好验收环节。应在装修过程中适时进行监督,注意核对装修单位提供的装修材料实物是否与家装合同中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等级等相符,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消费者应该妥善保留好相关的合同文本、施工图纸、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备日后维权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