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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开学遇到骗子“开工” 先来上堂反诈课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3-04 10:39 打印

新学期伊始,学子们怀揣梦想,踏上返校之旅。但同时,诈骗分子也“蠢蠢欲动”,开始精心谋划各类骗局。近日,警方发布预警提醒,开学季,各位同学和家长务必要牢记这份防骗指南。

未成年人被视为“网络猎物”

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增多,暴露在网络风险中的概率加大。注意,已有不法分子在手游社交平台发布赠送游戏皮肤的“钓鱼”信息,寻找未成年女孩作为他的“网络猎物”。近日,太原警方官方公众号“太原网警”发布开学季紧急预警提醒:警惕!不法分子盯上未成年女孩,最小仅10岁!

根据警方掌握的最新情况,其他省份已经出现,犯罪分子以“赠送游戏皮肤或钱”为诱饵,要求未成年人拍摄并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的案例。以近日浙江警方破获的案件为例,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并从陈某手机中发现大量未成年女孩自拍的裸露照片及不雅视频,受害女孩人数达30人,年龄最小的仅10岁。

在此种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手游平台公聊频道内发送“来个听话的妹妹”之类隐晦的文字信息,或找寻缺乏游戏装备购买力的未成年女性进行私聊。他在私聊中频繁以“赠送游戏皮肤”“每月给钱”为诱饵,试探对方是否能接受“无底线听话”和“脱衣”等。如对方有意向,便互加为QQ好友继续下一步引诱。在QQ聊天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继续以金钱和游戏皮肤引诱,同时向对方提出了“试用期三天”的条件,并称“如果你乖乖听话,就可以兑现报酬”。受害人答应后,犯罪嫌疑人先以拍摄身体某部位照片的方式进行初阶段控制,随后步步紧逼,逐步要求受害人拍摄私密部位照片及视频供其欣赏。

在所谓的“试用期”里,犯罪嫌疑人开始在不同时段、极其频繁地要求对方拍摄。有的受害人不堪其扰,主动放弃“试用”;有的受害人提出先打款的要求,但因“试用期”未到遭到拒绝;有的受害人因“未及时完成拍摄任务”,也无法获得报酬……这也正是嫌疑人的真正目的所在——提出极度不合理的要求,让年幼的受害人觉得难以承受,继而选择放弃。他便可以“空手套白狼”,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免于后患,转身寻找下一个“猎物”。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批准逮捕。

“你以为网络性侵很遥远,但是施暴者、受害者也许就在身边。”警方表示,类似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是抓住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不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受金钱利益的诱惑且更容易被精神控制的特点,从一开始就确定好了实施猥亵的目标群体,许多受害人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侵害,且相较于传统性侵,网络性侵的黑手已经伸向越来越低龄的儿童,这类手法隐蔽,通过网络实施,没有实质的身体接触,家长不易察觉,致使犯罪嫌疑人逐步放开自己的手脚,扩大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

“班主任”成最佳“马甲”

新学期即将开始,针对家长们的骗局正轮番上演,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案件发生。这其中,“班主任”可以说是骗子最爱使用的“马甲”。

在此,广大家长朋友须知晓三类诈骗手法。

首先是缴费类诈骗。骗子通过盗取或克隆老师、家长的微信、QQ等账号,混进家长群,利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假借老师之名,以需要缴纳服装、教材、资料等费用为由实施诈骗。应对此类诈骗手法,家长要注意在收到班级群发的缴费信息时,不要急于汇款,一定要通过电话向老师核实清楚缴费情况。同时,老师在日常对班级家长群进行管理时,务必要开启入群验证功能,避免陌生人随意加入群聊。

其次是助学金类诈骗。骗子冒充学校或教育局工作人员,谎称有针对贫困学生的助学金,提供信息办理相关手续便可将助学金转入家长账户。在获取相关信息后,他们又会以缴纳相关费用为由,让家长转款实施诈骗。对此,家长要注意,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政策信息通常会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如官方网站、公告栏、班级群等)发布,不要轻信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

此外,打着“突发情况”伺机诈骗家长的案件,也是开学季里骗子换“马甲”最爱使用的手法。警方介绍,通常此类诈骗手法也是诈骗金额最大的。手法一: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家长通讯录,冒充学校老师打电话给学生家长,假借“孩子身体不适或上课途中突发疾病急需医药费”等理由,趁着家长慌乱的情况下催促转账,以此骗取钱财。应对手法:家长一定要存好老师的电话,接到类似电话时要保持冷静,先联系学校老师或当事人,不要盲目汇款。手法二:骗子盗取学生的微信号、QQ号后,冒充学生本人向其父母要生活费,或者以发生意外、生病等为由,要求家人转账汇款。应对手法:凡是孩子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等联系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谨慎,务必与孩子本人视频沟通或当面核实,以防钱财损失。

三类警情最为高发

“大学生是骗子们眼中的‘优质客户’‘大客户’,他们大多是手机重度使用者,能被利用的漏洞更多。”太原反诈中心的民警表示,大学生虽然心智更成熟,但社会经验仍然匮乏。尤其是在开学季,一些学子回到学校出于“物质攀比”或是“花费激增”等情况,往往会因为小利小惠,沦为犯罪分子手中“待宰的羔羊”。

根据警方掌握的相关数据统计,目前“高校”骗局中三类警情最为高发。

首先,出借、出租、出售“两卡”类。一些学子将本人、家长、同学实名认证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账号以及微信号、QQ号等网络社交软件账号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层层倒手后流入诈骗分子手中用来实施违法犯罪,为诈骗行为的实施提供作案工具。

其次,架设“简易GOIP”设备(俗称“手机口”)。是指使用两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通过QQ语音等网络方式与诈骗分子通联,另一部手机拨打境内受害人电话,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连接,或是通过直接免提外放的方式,帮助境外诈骗分子与境内受害人实现直接通话。境内受害人往往因手机来电显示为国内号码而放松警惕,导致被骗。一些已经因此落网的大学生,天真地认为自己全程没有说话、再按照上线发布的“话术”加以应对,就能逃避公安机关侦查打击。殊不知,自己已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还有一种就是参加所谓的“兼职”,帮助骗子拨打诈骗电话、发送诈骗短信类。一些学生通过涉诈高危软件与诈骗分子联系,根据上线(诈骗分子)提供的电话号码和话术模板,拨打诈骗电话或发送诈骗短信。“兼职”时,他们引导受害人进行添加上线好友、进入指定的诈骗群聊、下载经过包装的涉诈App等操作,自己则根据业务完成量从上线那里赚取佣金。

在此,警方郑重提醒广大高校学子,实施以上三种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数倍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实施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会锒铛入狱失去人身自由,还会被纳入失信惩戒人员名单,限制使用手机卡、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工具,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活动,无法申办贷款、信用卡,给个人和家庭的日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