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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从未授权诚信档案企业代理、授牌等商业行为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21 09:00 打印

近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发布郑重声明,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诚信档案企业代理注册、授牌等商业行为。对于任何假冒商务部以及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名义收取费用、授予牌匾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向有关部门举报,并保留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市场主体规模不断扩大,类型日趋复杂。同时,信用信息分散,市场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引起交易成本增加,制约了行业高质量发展。商务部电子商务司针对这一问题,以企业诚信档案为切入点,组织相关单位在广泛征求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行业标准,并于去年5月正式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去年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到,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诚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的贯彻落实,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托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诚信经营承诺,自主建立维护诚信档案,公开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了解到,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由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主办,为企业自愿开展诚信承诺、主动公开诚信档案提供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平台公开的《诚信档案填报操作手册》,企业自主填报诚信档案信息并审核通过后,该企业诚信档案的公开信息即可在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信用共建”版块向公众展示,企业可自主查看企业诚信档案的可公示部分及企业信息公开度。
同时,平台向注册企业用户提供电商培训、数字赋能、数据信息、经营管理等免费服务产品。企业注册后默认成为“初级”企业用户,档案通过审核且信息公开度达到60分的企业自动升级为“高级”用户,可以享受更多“惠企让利”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