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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对违规行为报警较多的车辆和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11 09:00 打印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强化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提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发展水平,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从严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安全隐患零容忍”。
《通知》指出,要牢牢守住底线红线,强化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强化道路客运安全治理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做好安全工作的分析预判、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协同监管、狠抓落实、应急处突等能力,抓紧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拓展空间潜能,持续转化实际成效,全力推进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明确,充分依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运行动态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车辆行驶过程中违规行为提醒纠正不及时、运行数据闭环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充分依托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全面加强道路客运车辆运行动态监管。一是强化监控人员责任落实。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足额配备动态监控人员,加强对监控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对不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的监控人员,责成企业按规定及时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调离岗位。二是强化违规行为报警处理。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加强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查,确保功能良好、实时在线、使用正常,切实发挥卫星定位装置特别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三是强化监控结果应用。要加强对动态监控制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疑似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违规夜间运行等情况的,逐车进行核实处理;特别是对于违规行为报警较多的车辆和企业,要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从严管理,并将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