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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12个地方通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1 09:00 打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一批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验收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试点期间,各地积极探索,从建立工作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支撑等方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经综合评审,12个试点地方均通过验收,其中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试点工作验收结果为优秀。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甘肃省等12个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通报》提出,请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通报情况,加强学习借鉴,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节奏,全力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