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11部门: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5-09 16:32 打印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要求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指导意见》出台的相关背景时指出,医疗美容兼具医疗属性和消费属性,直接关系民众生命健康安全,医疗美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高效的行业监管。近年来,中国医疗美容行业快速发展,但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也逐步暴露,严重危害民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保持对行业乱象高压严打态势,就是要扫清“黑机构”“黑医生”“黑药械”,以监管手段防止医疗美容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为依法合规医疗美容机构健康发展提供更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具体政策设计上,《指导意见》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服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审批标准、完善审批流程、把好行业准入关口、做好合规机构和人员公开公示;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倡导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警示语。这些规定都将为合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经营提供便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