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深化“证照分离”:加强信用监管 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
来源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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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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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日前,商务部发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商务领域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根据《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的改革举措中,对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认定、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举措中,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此外,《实施方案》也明确了保障措施。各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推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同时,密切跟踪改革进展,研究完善工作举措。发挥典型示范效应,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