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深圳构建“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

来源 :中国信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6-29 09:00 打印

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不断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归集信用信息超过21亿条。在此基础上,推动信用监管机制改革,着力健全信用应用机制,构建“法人+自然人”大诚信体系。
信用数据筑基,率先打造统一社会信用平台。深圳建立覆盖全社会征信系统,信源单位已覆盖全市行政单位与公用事业单位共73家,归集企业、自然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信用信息超过21亿条,实现“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全覆盖。通过建设深圳信用网为一体化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公示涉企信用信息,平均每年访问量近2亿次,百度搜索量全国第一。2020年企业信用报告下载量达32.1万份。2020年12月底正式上线个人公共信用报告,截至2021年5月份查询总量共计23.8万次。
深圳全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并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建立信用约束规范化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奖惩系统对接,将信用奖惩措施应用于行政许可、评优表彰、资助奖励审批等业务办理环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任职2.08万次,对经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限制登记或备案54万次。
深圳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已经在税务、工程等18个重点领域开展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了5个维度,63项指标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对全市223万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按照风险从低到高分为A+、A、B、C、D、E六个等级,首次在公示信息抽查中应用,按照风险等级不同,对应不同的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达89%,有效提升监管精度。
为发挥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深圳市大力推动信用经济发展。“信易贷”平台融资服务能力日趋增强,截至2020年底,累计服务深圳中小微企业56.7万次,累计发放纯信用贷款约473亿元。
据悉,今年,深圳市加快推进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更大范围开展“信易贷”,深化金融、电信等十大领域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形成征管、风控、纳服、税政联动的信用治理体系,将信用管理要求嵌入属地海关企管、检验检疫、稽核查等后续监管业务线条和作业流程中,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核查主体信用记录,组织对全市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进行清理规范,实现信用修复跨平台“一口受理、一网通办”,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实施“一区一信用亮点”工程……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推动市场监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两个现代化”,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先行示范打造信用建设深圳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