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部署,把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助理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三个兴措”,为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个案处理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对符合“全流程简化案件”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保证刑事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简化法律文书制作和审批流程,并在案件卷宗右上角加盖统一样式的标有“全流程简化案件”字样的印章,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程序规范。设定了刑事程序转化机制,对于不宜适用该制度的案件,通过转化机制转变为普通案件进行办理,合力联动确保机制落实到位。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妥善审理涉企案件。对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经营者犯罪,充分考虑民营企业发展需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保护企业家专业创业、安心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坚持民生导向,优化整合资源。针对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涉及法律法规多、技术性、专业性强等特点,通过举办公益诉讼小讲座、强化与行政机关专家沟通联络等途径,加快以核心能力培养为重心的公益诉讼业务技能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发现研判监督线索、审查办理公益诉讼的能力和水平。借助检察技术部门业务优势,组成联合调查组,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聚焦药品安全领域存在药品零售机构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储存药品、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员工未建立健康档案和药品存储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未分开等突出问题,对药品零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现场进行联合调查,对待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场向经营者提出要求及时整改。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药品安全领域线索62件,立案62件,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9件。
主动靠前服务,推进社会治理。把优化营商环境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注重把开展检企共建作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市检察院主要领导邀请黑龙江东小北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婧到检座谈,并到黑龙江国药双兰星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宝泉岭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走访,就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等内容向受访企业进行了介绍,帮助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解决法律难题,将矛盾纠纷预防于前端,促进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规范经营、诚信经营观念。针对企业提出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化解民营企业生产和法律适用中的风险问题,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精准法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