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近日,由市司法局牵头梳理编制的《鹤岗市第一批包容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正式对外公布。今后符合《清单》所列的违法行为将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此次推行的《清单》涉及公安、卫健、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市场监管、住建等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10个行政执法部门,共包含不予行政处罚情形90项,从轻、减轻处罚情形22项。《清单》确立的免罚事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作为行政处罚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都将从中广泛受益。
此外,《清单》还明确了具体适用条件,有利于执法部门把握执法尺度,做到精准裁量。市司法局将采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实际运用执行情况,及时调整《清单》内容。
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的开展,将助力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改善行政执法环境,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不断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