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史学习教育和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鹤岗市司法局努力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以学促进,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在全市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案卷查评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通过现场“陪同式”执法和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执法人员测试、现场座谈、情况反馈等方式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适用、备案及公示情况、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案卷规范化情况等十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问题清单,要求被督查单位限时整改,真正做到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监督检查的督促、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同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讲解,内容详实,干货满满,特别是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委托执法、法律适用和程序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大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坚决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案卷规范化归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