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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保护农民权益 助力春耕生产 药械监管在行动

来源 :鹤岗市普法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3-08 09:00 打印

    春耕备播之际,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盯关键节点,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农民最关注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事关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护航春耕春播生产。


    连日来,为确保农民用药用械安全,市局主管领导唐梅带队,药化科、医疗器械科与基层分局上下联动,紧紧围绕以医院、诊所、药店等为重点场所,以疫苗、特殊药品、疫情防控类、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以采购、验收、储运、使用、销售等为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并结合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上年度的自查报告,有针对性、有侧重点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冷链设施设备;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产品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械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经营企业28家,使用单位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件,给予当场警告12件,立案查处1件,没收过期医疗器械170盒。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全面梳理监管短板和不足,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及时研判趋势性、系统性问题,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将监督检查和改进提升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