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
市场主体相关措施
一、提升审批效率
(一)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流程由原来审批项目的7-9个环节压缩为4个环节,即:受理、审核、批复、公示。优化审批时限,对高频审批事项进一步缩短办结时限。
(二)推行行政审批工作分级管理。审批事项分为3级:即时审批、一般审批、重大审批。在申请要件齐全并符合审批标准时,高频审批事项实行即时审批,一般审批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涉及重大审批事项时召开专项会议研究。
(一)设置非大型户外牌匾和临时性户外广告两项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非大型户外牌匾界定标准:任意单边长度小于等于4米或面积小于等于10平方米的户外牌匾,符合上述标准的实行备案制。对任意单边长度大于等于4米或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大型户外广告和牌匾,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行政审批科联系人:魏艳军18045875217)
(二)实行“承诺即开工”制度
1、水电热气等公用设施施工时,涉及占用、挖掘道路审批,采用顶管或拉管方式施工的,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下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先承诺、后补办手续的方式进行;采用开挖道路施工的,由施工单位联系城市基础设施管护中心对其进行现场指导,后补办手续。(城市基础设施管护中心联系人:付海洋13766702345)
2、水电热气等公共服务设施施工时,涉及移树、伐树审批的,压缩审批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夏季移树、伐树施工审批的,审批流程由4个环节缩短为受理和现场勘查2个环节;冬季(11月1日至次年5月1日)移树、伐树施工审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先承诺、后补办手续方式进行。(园林中心联系人:汪洪波13684688976)
三、优化服务效能
(一)深化“一网一窗一门”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实现“线上进一网、线下进一窗”的便利环境,所有网上办理事项统一由“黑龙江政务服务网”进入办理申报,移动端以市人民办事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为统一办事入口,实现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人民办事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办理。推动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城管执法局微信公众号“鹤岗城市管理”(微信号:hegang12319),为办事的企业和百姓提供审批结果查询服务(办理完成后15天内均可查询),查询的审批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人民办事中心城管执法局窗口联系人:邢宏建1530468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