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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院机关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调度会议

来源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07 09:00 打印

    4月6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管控措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院机关便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调度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班子成员、各工作专班牵头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对我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起草、领导机构的设立、工作专班的组建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等情况作了简要说明。各分管副院长详细汇报了牵头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推进措施。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2022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就深化推进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提高站位、强化认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提升市域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二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对方案中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定年度目标、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推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把每项任务都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人。三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各工作专班要抓好协调统筹,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形成“一盘棋”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各环节工作衔接顺畅、高效推进。四要创新思路、提高质效。要对照所承接的重点任务,精心谋划、精准施策、精细落实,锚定建成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勇于实践、敢于突破、善于创新,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努力在营商环境指标争创中走在前、作表率,推动我院营商环境争创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五要加强沟通、主动联络。对需要多个单位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各工作专班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主动加强与其他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络,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所牵头的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六要及时总结,加强宣传。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高质量的经验材料和专题报告。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特色案例和典型经验,在全市上下营造“人人都是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