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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

来源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4-25 09:00 打印

    为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4月20日下午,南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邀请12名企业代表开展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代表声音,共谈优化营商环境。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洪彬、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亚莹主持。 

    会上,刘亚莹通报我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举措、实效及下步思路,并向参会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建议函》,针对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数,人为制造立案难;立案审查超期,不予立案不出具文书;无正当理由延长或超后办理延长审批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案件长期未结;不严格依法行使裁判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有案不立、压案不办、有罪不究;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态度不好等多方面征求意见。 

    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南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举措,极大提振了企业生产经营的信心,让他们对不断发展好企业,为南山区经济做贡献吃下了定心丸。同时,结合企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法院进      一步开展好涉企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林洪彬代表南山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企业家致以诚挚问候。就如何进一步维护好企业健康发展,保护好企业家合法权益,林洪彬强调: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服务保障好企业健康发展。要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在职能范围内,尽全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渡难关、育新机、开新局,为辖区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定的司法支持和保障。
    二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要依法公正高效处理好涉企刑事案件,依法审理损害商业信誉、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企业合法经济权益的犯罪。要努力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三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情怀,加快推进服务型法院建设。要以便利当事人诉讼、便于纠纷解决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对已出台制度文件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惠及非公经济、民营企业及中小投资者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四要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从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案方式、加强教育管理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干警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