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市中院组织召开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推进会议,对标《鹤岗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逐项研究落实推进措施。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营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银保监局、市工商联、市教育局、
江海证券、海通证券等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金融服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银保监局、市工商联、市教育局、江海证券、海通证券等相关单位主管领导、联络员及市中院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审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就深化推进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各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专班成员要坚持目标导向,充分认识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质效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项重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及时协调和解决好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以思想“破冰”,带动行动“突围”,各部门要对照指标,围绕工作,开拓思路,出台“首创”措施,打造营商品牌,并且提前完成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将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提升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与“能力作风建设年”“争先创优年”等重点活动一体谋划、同步推进,每月研判任务推进态势,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实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三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拓宽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拓展宣传方式,保证宣传的实质效果。要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保护中小投资者特色案例和典型经验,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
四要落实督导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专班成员要对各自的任务负责,有关责任单位推进工作不力,延迟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质量未达标的责任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存在的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牵头单位不主动、不及时沟通协调、责任单位不配合、不支持等情形,影响指标质效提升、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市营商局副局长刘来长
在座谈交流中,市营商局副局长刘来长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营商工作。营商环境客观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部门“一把手”及具体负责人员要统一思想、积极配合、扎实工作,努力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法治环境。
二要对标先进,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推进各领域改革再突破、创新再深入、制度再完善,进一步细化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奋力争先进位。
三要抓好统筹,形成攻坚合力。各成员单位要杜绝“等靠要”思想,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