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立足职能职责,以“强保障、提效能、优服务”为目标,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重业务、重能力、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自然资源干部队伍,着力打造自然资源领域办事效率快、管理水平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简政放权,最大限度为企业群众减负。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相关规划数据衔接和整合,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总体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用地指标,对重点工程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将五矿项目纳入城市开发边界,可以先行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尽快落地。承接县行政辖区内农垦、森工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权力和职能,在各农场、林业局设置不动产登记分理中心,方便农场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已受理并颁发不动产证书833本。
二是推行“一网通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驻办事大厅综合窗口,强化信息集成共享,加快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目前,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事项共202项,其中有201项已实现线上受理,160项实现全程线上办理。持续推进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压减办理流程、环节、时间、成本,已简化办理程序10项,精简材料24份,压缩办理时限382天,减少到现场办理次数35次,除必须到现场踏查的事项外,80%的事项做到了“最多跑一次”。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信息共享、联动办理和电子证照互认,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告别不动产登记“办证难”,2021年至今,颁发不动产证书6820本。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着力营造自然资源法治环境。按照科学民主规范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内部会审制度,对规划项目审批、建设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面实施了动态巡查、违法案件移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规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行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把基层自然资源所打造成自然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依法组织听证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组织全局人员参加省、市培训的基础上,每年按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实际应用的培训活动。建立自然资源领域失信“黑名单”,通过信用黑龙江平台构建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清理“大棚房”及违建别墅,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沙霸”“矿霸”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查处未批先建、无证开采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5起。深入开展信访积案、行政诉讼(复议)败诉案件分析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严格规范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下一步,自然资源局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力。认真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着力解决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深化拓展“四零”创建,打造“办事不求人”的政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并动态调整“三个清单”。推进行政效能监督向基层延伸,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过错追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等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依法科学合理优化办事程序,所有审批流程一律按照法定时限要求下限办理。持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高效率、更高品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