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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道路运输新举措 推动行业监管新跨越

来源 :鹤岗市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6-13 09:00 打印

聚焦道路运输新举措 推动行业监管新跨越。鹤岗市交通运输局不断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营运、诚实守信,按照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黑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信用实施办法》开展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评价创新举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共计62家(含绥、萝两县及宝泉岭)其中客运企业16家(含6家分公司)、货运企业23家(其中危货12家)、公交企业2家、出租企业11家、汽修企业10家。截至目前,企业自评、县(区)级初评、市级终评全部结束,已申报省级评估,评估结果公示后将对信用等级高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给予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等便利措施,对于信用评价结果为差(D 级)的有关企业加大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通过客观评价道路运输经营者信誉并进行综合考量评级,一方面助推企业珍惜信用,增强诚信经营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加强道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实现部门精准监管,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