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安区监督问责专项工作组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立足“能力作风建设年”专项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能作用,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以“五度”监督为抓手,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护航全区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监督保障。
拓宽监督广度,畅通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渠道
兴安区监督问责专项工作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依规依纪依法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纪委和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上来,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监督问责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区纪委监委官方网络公众号举报平台、网络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监督举报平台,把党内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对照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台账,将梳理出的我区能够承接的11方面、21个重点事项纳入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台账对账销号,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落实情况纳入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四项监督统筹发力,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监督落到实处。
巩筑监督高度,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切实加强对党政干部政商关系交往行为的监督管理,前移监督“关口”。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区监督问责专项工作组成员主动作为,将全区重点企业作为联系点,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听取企业在涉企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督促协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落实。目前,收集汇总意见建议3条,帮助解决问题3个。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权力寻租、亦官亦商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严查快结;同时以监督倒逼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的强化提升,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
强化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
区监督问责专项工作组将上级纪委、区委相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优惠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多批次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相关主体责任部门对接沟通承接事项。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坚决严肃问责、精准问责,集中整治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时,对发现和受理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以“零容忍”态度优先处置、专项办理、严肃查处,并将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截至目前,已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分局工作人员态度生冷硬横问题进行处理,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及时约谈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分局负责人,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提升监督温度,规范审慎查办涉企案件
正确处理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关系,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护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既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查办案件,也秉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精神支持企业合理诉求,正确运用政策,力求宽严相济、精准处置,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强化线索处置,维护企业权益。对涉及营商环境的案件,优先处置、建立台账、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同时,加强纪检监察与公安、财政、审计、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机制的运用,不断提升涉及民营企业信访问题线索举报查办效率,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增进监督深度,容错纠错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准确把握、严格落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坚持“谁发现谁启动,谁问责谁容错”的原则,对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中先行先试失误,在服务中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企业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中的无心之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容错免责。由党委(党组)、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及时向单位下达纠错通知,明确纠错事项,提出纠错意见和要求,所在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完成后上报整改情况。同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企业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宽松严肃、优质高效营商环境,以铁的纪律护航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