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的“新官不理旧帐”方面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全省营商环境系统“新官不理旧账”整治工作专项排查方案》的要求,现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存在以下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线索进行征集。
一、合同协议不履行。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或延迟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作出的合法承诺,以及因政府和部门责任导致有效合同不能履行、合法承诺不能兑现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赔偿、补偿的;或者因政府和部门责任违法违规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返还市场主体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依法赔偿和补偿市场主体损失等问题。
二、规划、决定不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随意改变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或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政府和部门改变规划、行政决定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依法补偿等问题。
三、惠企政策不兑现。各级政府和部门不履行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优惠条件,不兑现奖励和扶持政策;或者财政资金支持、费用减免等方面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政府和部门不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的原则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或者合法承诺等问题。
四、生效法律文书不执行。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问题。
五、账款支付不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款项问题。
六、产权纠纷不解决。各级政府和部门实施征地拆迁、企业搬迁未依法给予补偿,以及与市场主体存在经营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产权纠纷问题。
七、其他影响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如有以上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12345投诉热线、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投诉举报信箱hgsysjjdk@163.com或直接到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35号: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802室)反映。
特此公告。
鹤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