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3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条例》的出台,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供需有效衔接和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市场性交易成本,切实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
为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7月6日工农区统计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会议对《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全文进行了学习,并围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社会信用、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剖析。
通过学习,使参会同志深刻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构建社会信用、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知识,有效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更好的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政务诚信建设工作。